主人公是大连附近某县城刑警大队队长,外号“张不死”,此名有两层含义:百姓认为,此人命大福大,常能绝处逢生,大难不死;敌人则借它传递着“这个老不死!”的诅咒。 作为一个小县城的刑警队长,“张不死”并未处理过什么大案、要案。他只是一个典型的小人物:其貌不扬甚至有些猥琐,却也有着傲然风骨、挺拔的脊梁;言语不多,却又常能“语出惊人”;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,但人缘颇好;文化不高,破案的智商却很高;善破案,但不会讨好上司不得重用,生前也从未立过功!——如果以“功成名就”作为评判标准,他的一生真可谓平平凡凡,默默无闻。 然而,就是这样一个平凡人物,却总能让小城的人们津津乐道…… 譬如公众场合他从不喝酒,只在家里头自斟自饮。喝着喝着,便往往 喝出来一个破案的奇招妙策。一兴奋,立马拍屁股走人,连对家人都顾不上打声招呼便消失无踪,甚至一连数日人间蒸发,然后便出人意外地抓了条“大鱼”回来。 譬如他犯过的错:有一次,他在乡下上厕所,顺手将藏着枪的包放在墙垛上,突然听到外头传来激烈的争吵声,预示着一场舞刀弄棒的打斗将一触即发。他甚至来不及擦干净屁股便冲了出去。打斗虽被及时制止,却把枪给丢了…… 又譬如,他的无情却有情:他曾冒着严寒在一个草垛洞里蜗居了8个夜晚,终于将一个潜逃多年的罪犯抓获。但他并没去领功,而是将罪犯绑到冰天雪地里的一电线杆后报了警。直到领导审讯犯人时,才知抓捕乃他所为。原来那罪犯乃他远亲,他担心亲戚一旦知道实情后骂他无情无义。后来,他因觉对亲戚有“愧”,多次登门送礼。 “张不死”是一个“异类”,他身上集迂与精、愚与智、拙与巧、诚与诈于一体,有着一种宠辱不惊的气度,一种面对名利的淡泊,面对世俗的淡远,面对诱惑的淡然,面对生死的淡定...... 当这个“张不死”居然还是死了之后,人们都为他颇感不平,忽然觉得:他焉何不能被称作“英雄”?而且似乎感到像他这样的英雄才既可敬又可亲,既可赞且可信。人们似乎更青睐让自己感觉似曾相识,每天与自己擦肩而过的英雄。 这就是我们主人公。